当前位置:江西文化之声 >> 教育 >> 文章正文

判刑!在这起高考作弊案中 家长也被判刑

发布于:2021-02-21 被浏览:4004次

2月19日,由不同省份组织的高考作弊终审判决在中文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引起广泛关注。父母为了让孩子上大学,不惜跨省买房,搬户口,异地登记,找人考,都是为了一个非法目的:高考作弊。本案的被告包括组织者、替考者、考生家长均获刑.

裁判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同乡为考生办理西藏户口

研究生跨省参与高考作弊

2018年,山东菏泽两名中学生即将高考。李是一位有两个母亲的老乡,她说,只要父母在西藏买房,把户口迁到西藏,就可以报名参加西藏的高考。为了安全,她主动提出找人考,让学生上本科。

两个学生的父母学历都不高,一个初中毕业,一个只有小学学历。其中一名学生的父母给了李70万元,60万元用于买房、搬家,另外10万元用于代考。

经过一番操作,两个学生转移了户口,领了身份证,拿到了西藏高考的资格。

随后,李委托李慕帅办理测试。李慕帅联系了深圳研究生刘。他让刘代考,答应一人出4万,二人出3万。

刘同意后,他向同学们求助。最后,刘和他的同学们成功地完成了测试。一名学生最终以489分被Xi的一所大学录取,而另一名学生以321分未被录取。

数据图

替考者被抓现行

家长、“枪手”、组织者均获刑

看到这种方法行之有效,李想起了自己的侄子,他的学习成绩不好,于是和的母亲协商,把户口迁到了西藏,在山东菏泽读高中。在李慕帅的帮助下,李再次联系了刘,答应这次考“一份”5万元。

2019年6月7日高考当天下午,刘在考场被监考人员发现。结果警方立案调查,涉案人员陆续来到此案。

法院认为,李某、李默帅组织三名考生第二次跨省作弊,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依法惩处。

在法律规定的国考,即普通高校入学考试中,学生家长让他人代考,其一切行为都违反了国考制度,触犯了刑法,构成代考罪,应依法惩处。与此同时,该候选人的学生身份被取消。

最终,李某、李默帅等人分别被罚款3万元至8000元,刘等人被判处拘役5个月,拘役缓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4000元。五名被告在试用期内不得从事教育、考试、培训等相关活动。相关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以及适用缓刑

陕西省咸阳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宋志刚表示:“在办理此案时,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我痛恨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为涉案的年轻人感到惋惜。刘已经是研究生了,还充当了几万元的“炮手”,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已经参加考试的考生被取消了,他们的人生留下了污点。”

“这个案子也提醒家长,帮助孩子出轨不是爱孩子,而是害孩子。最终,他们将不得不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考试作弊为目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

诚信考验,不要碰运气!

努力冲刺,未来可期!

央视综合新闻、中国青年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

(来源:光明日报微信公众号)

标签: 李某 万元 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