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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上海出台12项措施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附图片阅读)

发布于:2021-02-05 被浏览:3572次

转载请注明上海市教委政府微信“上海教育”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人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为了减轻中小学教师的沉重负担,有效减少各种监督、检查、考核等事项对学校和教师的不必要干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号文件,结合上海实际情况,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措施》号文件(以下简称《上海教师减负措施》号文件)。

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负担的现状,《上海教师减负措施》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聚焦关键环节。要抓好各种监督、检查、考核、收集各种调查统计信息、社会事务进校园、转移借阅等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实行重点治理和优先治理。二是深化统筹管理。加强了教育行政部门整体管理的主动性,通过集中管理、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协调教育系统外中小学教师的相关事务,有效确保学校和教师不出现短缺和重复压力。三是坚持教育管理方式转变。推动教育部门转变教育管理模式,将管理型行政转变为服务型、支持型行政,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优质环境、优良空间和优化生态。

《上海教师减负措施》就如何有效减轻教师负担提出了12条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例如,一是规范学校外部事务。严格控制进入校园的社会特殊任务和教师参与社会事务的类型,减少各种监督、检查和评估,优化各种评估方法,精简各种统计项目,协调各种教育和宣传活动,严格规范教师调动和借用。严格控制进入校园的社会特殊任务和教师参与社会事务的类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进入校园。规范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导检查考核设置,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优化各种考核方式,精简各种统计项目,杜绝要求中小学教师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多岗位填表的现象。

二是规范学校内部事务。《上海教师减负措施》注重教育系统内部的规范、协调、优化和调整。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的实效性,科学规范各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的设计和高效实施,避免僵化培训和重复培训。简化学校的各种考核流程,避免指标繁杂和不同层次的过重。完善教师评价机制,重点评价教师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成果和一线工作实践经验。严禁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评价指标。

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建设。借助“一个网通办公室”等信息平台,提升了数据管理水平,优化了职称评审、项目申报、评审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报送等流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和开展各类考核项目和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并对涉及校长的各类考核进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