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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的强奸和谋杀案还没有结束

发布于:2020-11-25 被浏览:4196次

王书金。

11月24日,杀害至少三人的强奸杀人犯王书金再次被判处死刑。

此时距离他被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已有14年。然而,该报(www.thepaper.cn)从王书金律师朱爱民处获悉,法院仍未认定王书金是石家庄玉米田案的真正凶手,王书金将提起上诉。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此前曾指控王书金1993年至1995年在广平县强奸一人、奸杀三人。2007年,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2013年,河北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王书金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然后将案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当时,两个法院都没有认定被检察院起诉的王书金强奸并谋杀了张某粉,理由是证据不足,无法确定尸骨的身份。今年4月,尸骨被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为张某粉。11月9日,最高法院以张默芬案出现新证据为由,将王书金案发回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除上述4起被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外,王书金还主动供认1994年在石家庄西郊玉米田强奸、谋杀康某某,该案的“凶手”聂树斌已因该案于1995年被判处死刑。王书金的认罪促进了聂书斌案件的平反,但王书金从未被认定为该案的真正凶手。

11月20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王书金一案。11月24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在前面三个案件的基础上,认定张某粉一案系王书金所为,判处王书金死刑。

王书金(数据图片)

14岁时就犯下强奸案

“已经臭了几千年了。”当谈到王强王书金(化名)时,广平县南四郎古村的食堂老板向《人民日报》抱怨道。他不认识王书金,但在他和许多村民的心目中,这个在十多年的新闻报道中被提及的名字,已经成为村里一张可耻的“名片”。

家在王书金河北。(照片拍摄于2012年)

1967年,王书金出生在这里。他出生时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后来又多了两个姐姐。七个孩子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大的负担。作为家里为数不多的男孩女孩之一,王书金不受家里长辈的青睐,但也不受欢迎。

"他(王书金)无懈可击(不清楚,愚蠢)."王书金的哥哥王华(化名)告诉《纽约时报》,即使是两兄弟也很少交流。“气喘吁吁”、“不听话”、“无知”和“不走正道”是王华给他弟弟的一些标签。王书金不能与人交流,甚至不能与家人交流。

王华回忆说,王书金在小学二年级时辍学了。“他自己看不懂。”从学校退学后,王书金没有做过任何生意,也从来没有帮他的家人做过农活。他总是一个人,没有人知道他每天去哪里做什么。在村里,我没有亲密的朋友,也不和别人说话。

这样一个看似沉默的人,在14岁的时候强奸了一个7、8岁的女孩。王华记得他的家人为此非常愤怒。他和王书金的表弟一起痛打了王书金一顿。那一次,王书金因强奸罪被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分配到唐山市少年犯管教所,1985年被释放。

出狱后,父亲安排王书金“转移亲人”。“转亲戚”是省彩礼的一种方式。为了完善这个男人,他和其他家庭交换了他的姐妹。王书金在村子附近嫁给了郭虹(化名),而王书金的第三个妹妹嫁给了他,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他们没有办理正式结婚手续,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有了一个儿子。

在王华看来,郭虹也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不能说走到一起”,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动作,兄弟之间也很久没有任何情感。“我们彼此没有关系,现在我们记不起他的好处了(王书金)。”2005年王书金被捕后,警方告诉王华送一些衣服到拘留中心,但他拒绝了。

王华讨厌王书金,认为他已经失去了家庭的脸面。“家里人不把他当人。”。当王书金的案子发生时,王华的家人不敢出门,总觉得被人指指点点。几年前,当王华的儿子当媒人时,“他是一个身高超过1.9米的大男人,他非常招摇”,但因为他的叔叔王书金,他一再被妻子拒绝。

王华说,即使王书金被处决,也不可能将他的骨灰埋葬回他的家乡。

那张脸永远面无表情

郑程悦是王书金案的第一名警察,也是广平县公安局的前局长。他告诉本报记者,王书金给他留下了两点印象:他面无表情的脸和他奇怪且无法控制的性欲。

郑说,在他的印象中,他从未见过笑或哭,“他永远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郑记得2005年在河南荥阳被捕后,郑带他回到南四郎谷村,去辨认强奸和谋杀的犯罪现场。回到警察局后,王书金说:“我父亲很胖。”。“你什么时候也跑回家了!”郑听后吓了一跳。王书金解释说,他的父亲正在他指认的现场观察人群。

“一个知道自己会死的人,大概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但他当时还能保持一点情绪,连哭都没哭。”郑回忆说。

《性》中的奇诡也让郑难以忘记。郑透露,有收集女装的习惯,比如花衬衫、裤衩和紧身胸衣,有时甚至自己穿。对于性欲,王书金更是难以控制。

的妻子曾经告诉郑一件事。元旦第九天,家人都来这里过年。“他姐夫,姐夫,等等。所有人都来了,一大家子人在王书金的父亲家里吃喝。吃饭时,王书金突然回到自己的房间,要求和郭虹做爱。“他们家离王家就几步远。他根本不在乎影响。他的性欲一上来,就什么都不在乎了。”做爱后,王书金会回到餐桌上继续吃喝。

根据法院的判决文件,王书金在强奸和谋杀案件中没有预谋行为。受害者都是在路上被王书金接走的,并且犯了罪。据郑介绍,每次想到性欲,她都忍不住。“她不在乎场合或对方的长相。”。

自述强奸杀害四名女性

根据邯郸检察院2006年的起诉书,王书金成年后的第一次犯罪是在1993年11月。他奸杀了南四郎古村的村民张某粉。王书金在1995年确实被警方怀疑。

1995年秋天,一具女尸出现在南四郎古村附近的一口枯井里。现场显示,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按照制作组的顺序,对村里的中青年男子进行了逐一调查。当第二个制作组被找到时,发现找不到王书金。此外,王书金十几岁时有强奸女孩的犯罪记录,因此他成为警方的主要嫌疑人。但多年来,一直没有王书金的踪迹。

2005年,河南荥阳警方的一个电话打破了僵局。2005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九,郑在办公室值班时接到这个电话。河南省荥阳市索和路派出所民警电话称,年底查流动人口时发现一个叫王拥军的人,可能是邯郸广平人,“说他杀人了”。

“我立即翻了逃犯的名单。它不叫王拥军。我怀疑这是不是王书金。”郑记得当在电话里听到他的对话,听到“王书金”这个词时,他说,“那是我,别问了”。

郑挂了电话,立即动身,连夜从广平赶到荥阳。当王书金见到王书金时,他已经供认了一起强奸和谋杀案。经查证,是1995年南四郎固村枯井女尸案。

庭审结束后,王书金先后供认了六起案件,其中包括两起强奸案。其他4起案件为强奸杀人案,包括1993年的张某某案、1994年的刘某某案、1994年的康某某案、1995年的张某某案。这六起案件中,有四起后来被邯郸检察院起诉。一起强奸案因当事人不承认而不予追究,另一起未起诉的案件是1994年石家庄康某某案,该案的“凶手”聂树斌早在1995年就被判处死刑。王书金坦白此案后,引起轩然大波。

郑向本报回忆,2005年“两杀一案”奇怪事件曝光后不久,河北省政法委召集石家庄市公安局、法院和广平县公安局通报情况。郑代表广平县公安局参加了举报工作。会后,河北省政法委书记要求重新调查聂树斌一案。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布对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进行再审,宣布撤销原判,改判聂树斌无罪。然而,这一案件是否是王书金所为,仍然没有定论。

历时14年审理或仍未终结

2006年3月,邯郸检察院对王书金提起公诉,指控王书金犯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一年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三个犯罪事实:王书金奸杀被害人刘某某、张某某,企图杀害被害人贾似梅。然而,奸杀被害人张某粉一案并未认定为王金书所为。因为当时的证据无法确认遗体的身份是张某某。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因强奸罪被判处14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处决王书金,剥夺他终身的政治权利。王书金提出上诉。

2013年9月,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了王书金的原判,随后将案件上报最高法院启动死刑复核程序。

庭审中,王书金一直坚称自己是康某某(聂书斌案被害人)的真正凶手,认为应该是重大立功表现,但一直未得到检方支持。

河北省高级法院2013年的判决中提到,在犯罪现场,受害人康某某脖子上缠着一件花衬衫。这个细节王书金从未提及;根据康的尸检报告,他的胸部和腹部完好无损,全身没有明显的伤口和骨折。但是,说他用脚踩过康的胸口,听到肋骨骨折的声音。另外,王书金交代的康某某的身高也与现实不符。由于几个关键情况的差异,检方拒绝确认王书金是该案的真正凶手。

经过七年的死刑复核,最高法于今年11月9日作出裁定,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但发回重审的原因与聂书斌案无关,因为此前未被承认的张谋芬案出现了新的证据。今年4月,尸骨被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为张某粉。

该案于11月20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张某某的律师胡胜利提出追究王书金故意杀害张某某的法律责任,并追加新的民事诉讼,要求王书金赔偿张某某一家72万余元。

11月24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死刑判决后,王书金律师朱爱民表示,法院尚未认定王书金是“聂书斌案”的真正凶手,王书金将提起上诉。

有网友评论说,王书金把“聂书斌”案的真凶揽在自己身上,目的是拖延时间,多浑水摸鱼几年。11月18日,该报委托王书金律师朱爱民到磁县看守所会见王书金,并代表他询问了一些问题。

“句子不能改,但事情必须说清楚。”在回答问题时,王书金否认自己试图拖延时间,坚称自己才是“聂书斌案”的真正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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