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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个月 浙江新增582起拒不执行案件首次呈现下降趋势

发布于:2020-11-10 被浏览:3034次

新闻发布会。照片由浙江省高级法院提供

杭州11月9日电(记者郭启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1-10月,浙江省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58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3件,拒不执行犯罪近年来首次呈现下降趋势。其中,1月至10月,刑事处罚511人,判处有期徒刑233人,依法拘留23人。

“切实解决实施中的困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督察陈光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浙江法院对拒不犯罪一直保持较高压力,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依法严惩。

“法院在坚持依法严惩的同时,全面、准确地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情况,对有关执行者依法从宽处理。”陈光铎介绍,1-10月,浙江判缓刑224人,单罚29人。与此同时,法律的适用标准得到严格执行,进入壁垒得到很好的建立。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的自诉案件9起,被依法驳回起诉。

例如,许多法院通过抗击疫情赢得了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对医疗防疫用品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措施,解除失信名单,冻结账户,不仅使企业复工恢复生产,而且保证了防疫用品的供应,同时使案件得以执行。

据报道,为了让更多的案件自动执行,更少的案件强制执行,今年,浙江法院将当事人未能执行生效判决的信息、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拒犯罪信息、虚假诉讼信息等司法信息全面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征信平台,实现了对不可信执行人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和依法处罚。

数据显示,今年1-10月,浙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8,064人,同比减少69,516人,降幅19.44%。同时,自动执行率在去年提高2.7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又提高了3.46个百分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