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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品犯罪新津法院远程询问4人被判刑

发布于:2020-11-10 被浏览:3016次

封面记者田

近日,成都新津法院利用远程提审系统对4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从他人处购买冰毒1000元转卖,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李某某因吸烟从他人处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公安机关当场封锁后,他在家中和车内查获71包可疑晶体,净重19.38克。冰毒(冰毒)成分经抽样检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杨多次允许他人在其家中吸食冰毒,并对他人实施容留;被告人夏某多次允许他人在其车内吸食冰毒(冰毒),构成对他人的主机犯罪。

甲基苯丙胺,俗称甲基苯丙胺,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强力兴奋剂。四起案件中,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并签署了供述和处罚证明。最终,新津法院以贩毒、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7个月至1年1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签: 冰毒 甲基 被告人